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四部门西安市“十二五”残疾人重点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1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残联联合制定的《西安市“十二五”残疾人重点康复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西安市“十二五”残疾人重点康复项目实施方案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卫生局西安市民政局 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一年七月十日)
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19号)精神,以及《中共西安市委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发〔2010〕12号),为确保我市2015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奋斗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精神病防治康复、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残疾人辅助器具个性化适配服务三个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和生存压力的不断加大,精神病的患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因精神病患者引发的恶性肇事案件不断发生;由于精神病人需终身服药,严重时更要住院治疗,且发病的诱发因素不确定,不但给患者家庭和亲属造成了严重经济和心理负担,而且给社会带来了严重不稳定因素,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将精神病人病情得到及时有效控制,不仅不会扰乱社会和家庭,还可以通过劳动实现就业,为社会和家庭做出一定的贡献。
根据多年工作实践证明,对残疾少年儿童康复实施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和早教育是工作的关健。科学的早期抢救性康复,不但可以减轻残疾程度,预防并发症和次生残疾的发生,还可以最大限度地补偿残疾儿童生理和心理缺陷,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潜能,为其入学、就业和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对肢体、视力和听力残疾人通过开展量体裁衣式的辅助器具个性化适配,能够最大限度地改善和补偿身体功能,帮助他们恢复劳动、实现就业,解决个人生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