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汪俊昌任职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汪俊昌任职的通知
(浙政干〔2011〕20号)
鉴于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省政府研究决定:
汪俊昌任浙江艺术职业学院院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