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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国民休闲发展纲要的通知

  (三)打造休闲精品综合体。充分发挥旅游度假区开放性、集聚性、创新性、引领性和成长性强的特点,把旅游度假区发展与大项目建设和资源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合理开发旅游资源,保护好风景名胜资源和生态景观环境,努力将旅游度假区打造成为我省旅游休闲的精品聚集区。坚持完善功能、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多元投入、有序发展的原则,优化整合度假区内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强化度假休闲功能,营造度假休闲产品和休闲新业态发展的良好环境。建设类型多样的文化娱乐设施和高质量的户外运动设施,大力发展演艺业,满足四季、昼夜、室内外及不同人群的多方面休闲需求,提升度假区和大项目的休闲品味。坚持科学布局、合理规划,加强度假区和大项目周边道路交通、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旅游救援体系、金融服务体系、消防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群众提供温馨、舒适、健康、安全、便捷的休闲环境。对发展势头好、管理规范的度假区和大项目,在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使用、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各地实际,完善度假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开放战略,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积极吸引国内外大型休闲企业来我省投资,在重点城市建设一批涵盖吃、住、游、购、娱等要素的旅游综合体,不断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

  (四)开发乡村休闲资源。积极适应群众日益增长的乡村旅游休闲需求,加快开发乡村旅游休闲资源。在大中型城市周边,规划建设环城休憩带,促进城市近郊休闲旅游健康有序发展。大力发展“绿道”休闲游,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按照建设大果园、大花园、大公园的思路,搞好“绿道”规划建设,全面开发农村休闲资源。依托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自然或人工廊道,规划建设一批可供户外活动的景观游憩线路,形成连接城乡的“绿道”休闲网。完善“绿道”配套设施,加强沿线休憩站、停车场等建设,搞好自行车租赁、餐饮、卫生、安保等服务。推广“以藤结瓜”模式,以“绿道”为“藤”,以沿线乡村旅游点为“瓜”,带动发展“农家乐”、“渔家乐”和“森林人家”等,实现致富农民、健康市民、快乐游客的目的。扶持乡村休闲旅游合作组织发展,不断壮大乡村休闲经营主体,提升乡村休闲层次。鼓励旅行社开发乡村休闲旅游产品,不断丰富乡村休闲旅游市场。

  (五)培育区域特色休闲产品。鼓励支持各地从实际出发,突出特色化和差异化发展,打造各具特色的区域休闲产品。发挥半岛地区滨海休闲资源丰富的优势,发展邮轮休闲旅游,加快国家级海洋公园建设,开发岛屿休闲资源,打造国际知名的滨海休闲带。抓住高速铁路开通的有利时机,整合相关资源,推出适合散客休闲旅游的精品线路,提升放大“山水圣人”休闲旅游的影响力,打造运河文化旅游带。加快开发黄河沿线丰富的乡村休闲资源、景观资源和民俗资源,建设文化休闲、度假休闲为主的黄河休闲带。认真落实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发展鲁南红色旅游休闲带。以济南为中心,突出儒家文化、泰山文化、泉水文化、齐文化、黄河文化特色,加快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娱乐休闲等产业集群,建设省会城市群休闲产业圈。以青岛为中心,发挥海洋文化优势和毗邻日韩的区位优势,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游戏动漫、体育旅游、葡萄酒庄和滨海度假集群,建设胶东半岛城市群休闲产业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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