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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10.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和评价奖励制度,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加强对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扶持,建立健全相对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和科技资源的共享机制,引导和促进各类资本为科技企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搞好济南、青岛、烟台3个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编办、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11.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推动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和整合重组,重点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和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党报党刊发行体制改革和影视剧等制播分离改革。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创新,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多元化和社会化。(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编办等负责)

  12.推进公共服务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推进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采用政府购买、授权特许经营、优惠政策支持等方式,综合利用各类社会资源提供公共服务,推动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样化。积极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省发展改革委、编办、财政厅等负责)

  13.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协调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网络体系,整合基层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抓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健全重大工程项目和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省民政厅牵头)

  四、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4.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完善政府信息发布、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根据国家部署,建立和完善政府预算公开制度,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设定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行政许可程序。(省监察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编办负责)

  15.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合理划分不同行政层级的财权和事权,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继续推进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省直管县(市)的途径和方式。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范围,设区的市和国有资产规模较大的县(市、区)全部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行,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省财政厅、编办、发展改革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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