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环保收费改革。落实国家成品油价格改革政策。加快输配电价改革,稳妥推进居民用电阶梯式价格改革,落实好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和费用分摊政策,加大差别电价和超能耗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继续开展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健全生态补偿制度。(省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环保厅、财政厅负责)
5.深化境外投融资体制改革。不断完善支持“走出去”的相关政策和服务体系,鼓励大企业积极参与境外资源开发,引导重点企业有序到境外投资合作。推动省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境外上市融资。提高境外投资监管水平,建立风险预警体系和投资风险防控机制。(省发展改革委、金融办、商务厅等负责)
6.深化服务业改革。加快推进济南、青岛两个国家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在全省选择10个左右的市、县(市区)和园区开展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不断完善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省服务业办公室负责)
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7.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
社会保险法》,推进社会保险依法纳入、应保尽保,逐步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促进保险关系跨区域转移接续。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和被征地农民保障水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国土资源厅等负责)
8.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完成三年五项重点改革任务。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搞好潍坊和东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增卫生资源重点投向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公共卫生和中医等薄弱环节。(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编办、财政厅、物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9.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积极推进国家专项改革试点和重点领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着力构建素质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实行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采取措施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省教育厅、编办、财政厅、发展改革委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