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沈涧辞职的请求的决定
(2011年7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
四十一条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
二十一条的规定,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沈涧辞去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