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
(陕人社发〔2011〕100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中组发[2011]7号)、《
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陕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规范继续教育行为,提高培训教育质量,搭建良好的继续教育学习平台。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陕人社发〔2011〕54号)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1〕55号文件精神,经组织专家评估认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决定,下列单位为第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现予以公布,有效期为两年。
1、陕西省继续教育协会(基地编号:2011001号)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基地编号:2011002号)
3、陕西师范大学(基地编号:2011003号)
4、西安交通大学(基地编号:2011004号)
5、西北工业大学(基地编号:2011005号)
6、西北大学(基地编号:2011006号)
7、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基地编号:2011007号)
8、西安外国语大学(基地编号:2011008号)
9、延安大学 (基地编号:2011009号)
10、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基地编号:2011010号)
11、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基地编号:2011011号)
12、西安高级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基地编号:2011012号)
13、西安文理学院(基地编号:2011013号)
14、陕西省宝鸡教育学院(基地编号:2011014号)
15、宝鸡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基地编号:2011015号)
16、咸阳师范学院(基地编号:2011016号)
17、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基地编号:2011017号)
18、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基地编号:2011018号)
19、安康学院(基地编号:2011019号)
20、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基地编号:2011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