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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10届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资格审查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通知


  (三)毕业生资格审验时,学校要提供有学籍毕业生相应年份招生计划(含教育厅下发的当年追加计划);2003级以前在教育部下发的招生库中没有学籍的毕业生,学校除以正式文件形式说明情况,还要携带自治区招办的院校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原件)备查;成人高等教育直升本、广播电视大学省级开放教育、二学历等类型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时要提供有关文件(直升本批复文件、省开学员登记备案册、二学历录取花名册)等材料备查。学生学籍异动的须提供原始证明材料,如我厅批复的转学审批手续,我厅批准的学校校内专业调整报备文件;因特殊原因确需要更名(教育部规定原则上不准更名)的毕业生,要提供本人申请、登报更名启示及原籍公安户籍证明。

  (四)各高校要在资格审验完毕后,用我厅下发数据在本校的学籍管理系统生成毕业生库,编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号,客观写实地填写打印毕业证书,凡不如实注明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五)各高校要认真对照由中国图片社下发的应届毕业生的电子图像,并组织好学生核对自己的信息,利用学籍管理系统与下发电子图像信息光碟连接校对,及时勘误错误信息,确保在编制完成电子注册编号等完整信息时,使每名毕业生身份证号与其本人的电子图像以及身份证号命名名称相对应,保证我区数据上传后毕业生学历能够顺利在教育部网站进行查询。

  (六)各高校应于2010年1月10日之前,将2010届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数据、电子图像刻制成光碟,连同文本和责任报告书(见附件2)上报我厅。文本包含2010届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名单、教育部招生数据库中没有学籍的毕业生说明情况的文件及名单,以及整体工作总结,其中毕业生名单信息要求与上网数据的信息必须完整一致,用A3纸张打印,封皮必须由学校(院)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联系人:闫晓东 联系电话:7606190

  翟玉芝 联系电话:8899308

二○○九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1
2010届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资格审查和实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责任报告书

  自治区教育厅:
  我校(院)提交2010年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资格审查和实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补注册)工作共   人,其中专升本(含高升本)  人,专科生  人。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要求,我校已逐人进行了严格审核,现上报教育厅,请给予审查注册。
  我校将自觉接受社会及用人单位的查询和监督,对毕业生资格审查、上报中存在的遗漏、填报失误及违反国家学籍学历管理规定的情况,愿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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