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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一期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一期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吉政函〔2011〕17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广大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一期建设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现生态恢复、资源增长为重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全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一期建设的各项任务,为实现工程区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的双增长,企业经济总量增加和结构优化,深化体制改革,改善民生状况,促进林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涌现出一大批业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全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全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深入实施和健康发展,省政府决定,授予和龙林业局等5个单位“吉林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一期建设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授予康力等100名同志“吉林省天然林资

  源保护工程一期建设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励证书和奖章。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建设中再立新功。

  全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广大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以实际行动模范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为己任的责任意识;学习他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顽强拼搏,争创一流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优良品质,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措施做好天然林保护工作,为确保全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加快生态省建设步伐,实现“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吉林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一期建设先进单位名单

     2.吉林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一期建设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吉林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一期建设先进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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