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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吉林省清理和规范行政权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对不按要求上报职权统计表,或瞒报、漏报、逾期不报和工作敷衍塞责、消极抵触、走过场的,责令重新清理,并在全省通报,进行行政问责。同时,各部门违法违规自行设定并实施省政府公布的部门职权目录以外行政权力的,也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本次清理和规范行政权力工作将作为民主评议部门的重要依据之一,纳入考核体系。

  省软环境办联系人:石磊,电话:88792517;

  省法制办联系人:谢大鹏,电话:88792576。

  附件:1.部门外部行政职权统计表

     2.部门内部行政职权统计表

  附件1
  部门外部行政职权统计表
  单位(公章):                                   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序号

权力类别

权力项目名称

实施依据

是否

公开

收费(罚款)

标准和依据

承办处室

部门意见及理由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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