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争取国家“阳光安居工程”项目资金,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并根据困难程度适当提高补助水平,加大对一户多残、重度残疾等极度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投入。将残疾人无房户纳入危房改造范围。
5.广泛开展“帮、包、带、扶”活动,动员基层干部、群众、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依托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生活服务。
(六)托养。
主要任务:
1.初步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2.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残疾人托养服务提供3万以上人次补助。
政策措施:
1.建立以市(州)托养服务机构为示范、有条件的县(市、区)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乡镇(街道)和社区日间照料站为主体、居家托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兴办非营利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2.制定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加强行业管理,探索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居家托养服务组织的资助和监管制度。按照专职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建设托养服务队伍,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3.大力发展居家托养服务。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动员社会服务组织、志愿服务人员、家庭邻里等力量,依托社区各类服务机构,为更多居住在家并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生活和职业能力培训、精神慰藉、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服务。
(七)文化。
主要任务:
1.加强对残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残疾人基本文化权益。
2.繁荣残疾人文化艺术,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
政策措施:
1.以“残疾人文化周”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文化活动。配合“文化进社区”活动,以政府为主导,组织图书、音像出版单位向残疾人送书、送文化产品。举办残疾人书法、美术、摄影、手工艺品制作比赛和展览,组织开展主题征文、读书演讲、事迹报告会等各类文化活动,向社会集中展示残疾人的文化艺术才华和良好风貌。
2.推动残疾人文艺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加大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力度,探索特殊艺术人才的培养、选拔、使用、交流机制。推动建立残疾人文学艺术联谊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活动。
3.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开放,提供设施及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积极争取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举办的文化活动,逐步增添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活动内容。省、市两级公共图书馆和有条件的县级公共图书馆按照相关规范建立盲人阅览室,农家书屋工程采购书目要把为残疾人服务的图书列入其中。
(八)体育。
主要任务:
1.加强残疾人群众体育工作,促进残疾人康复健身,提高社会参与能力。
2.积极参加国内外残疾人体育赛事,发展具有吉林特色的残疾人体育事业。
政策措施:
1.实施“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推广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康复体育项目,举办全省性或地域性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展示活动。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适宜的器材器械,建设150个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培养1000名残疾人社会体育健身指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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