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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第十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河南省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第十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河南省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1〕8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商务厅制定的《第十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河南省代表团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第十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河南省代表团工作方案
(省商务厅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第十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于2011年11月16日至21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举行。为做好我省参加本届高交会的筹备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国际创新合作、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为主题,充分利用高交会这一平台,展示我省高新技术最新成果,着力做好技术转让和技术引进工作,提高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效益,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高交会组织筹备工作的领导,成立第十三届高交会河南省代表团(以下简称代表团),由分管副省长任团长,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厅、省政府新闻办、省科学院、知识产权局、国防科工局、农科院为代表团成员单位。代表团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各省辖市成立分团参加高交会。

  三、工作分工

  (一)省商务厅。

  1.负责代表团参展、参会的总体策划、筹备和协调组织工作。

  2.负责高交会期间代表团拟举办的经贸洽谈会的策划、筹备和协调工作。

  3.负责高交会期间代表团的食宿、车辆安排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省政府新闻办。

  负责我省对外宣传推介和新闻报道工作。

  (三)代表团其他成员单位。

  负责组织对口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参展、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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