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淮南市知名商标的商品和服务,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予以优先采购;以中国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作为企业字号的,冠“安徽”行政区划不受注册资本、行业、组织形式的限制,优先上报;中国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淮南市知名商标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各种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计入管理费用。
3.支持企业采取商标权投资入股、质押融资、转让、许可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促进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及社会资金,加大商标资源的开发利用力度。
4.对中国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淮南市知名商标企业在有关资源要素保障方面予以优先扶持,在技术改造和引进、科研立项、项目审批、财政贴息等方面给予倾斜,优先帮助其申请国家各类政策性资金。
(三)组织专业培训
建立健全政府推动、部门主导、企业参与和社会支持的培训机制,切实提高商标战略实施主体的商标业务素质。加大商标专业知识和商标实施战略人才培训力度,市经信委、市工商局每年要对各类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培训人员不少于300人。大专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要把商标法律法规纳入培训内容,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商标品牌意识和专业知识;各类企业要加强自身商标专业知识和人才培训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版、刊登公益广告、开展知识竞赛、组织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商标知识的宣传力度。对中国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和淮南市知名商标的宣传推介,市级媒体在费用上应给予优惠。加大商标普法教育力度,在中小学开展树立商标意识的宣传活动,支持高等院校有关专业开设商标课程,开展商标战略研究。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曝光力度,大力弘扬以诚实守信为荣、假冒欺诈为耻的商业道德观念,营造实施商标战略的浓厚社会氛围。
附件:淮南市实施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0一一年七月七日
附件
淮南市实施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谌 伟(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沈 斌(市政府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