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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0年普法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7.组织指导查漏补缺工作。按照检查验收方案和标准,认真组织指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整改、补课。自查自评和查漏补缺工作结束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应写出考核验收申请报告,报请上一级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验收。

  8.高位推进检查验收工作。在各地、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各设区市和省直机关、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所属地方和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及时向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报送考核验收申请报告。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各设区市和省直部门、单位“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抽查或互查,并做好迎接全国普法办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高度重视,充分依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力量,组织高规格的工作组扎扎实实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9.总结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在组织指导自查自评和检查验收工作中,要认真总结、积极推广“五五”普法先进经验,善于发现、及时树立“五五”普法先进典型,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以及向全省、全国推荐表彰的工作。

  三、扩大普法社会影响,广泛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展示活动

  10.积极配合和支持中央主流媒体开展宣传活动。认真贯彻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开展“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充分挖掘和提炼我省各地“五五”普法特色、亮点和在全国有影响的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和及时报送我省的宣传活动方案,积极协调配合中央主流媒体在我省的普法宣传报道活动。

  11.适时开展“五五”普法赣鄱行媒体宣传活动。加强省级媒体及地方媒体与中央媒体的联动,策划组织开展“五五”普法赣鄱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努力形成上下联动、优势互补、协调配合的宣传合力,积极开展广泛性、连续性、专题性的深度报道,扩大“五五”普法宣传效果。

  12.广泛开展“五五”普法教育成果展示活动。通过电视专题、报刊专版、网站专页、宣传画册、普法长廊、流动图板以及总结表彰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成果,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江西崛起新跨越中的重要作用和有效作为,争取社会各界更加重视、继续支持和积极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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