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0年普法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普法办字〔2010〕6号)
各设区市普法办,省直机关普法办,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普法办:
现将《江西省2010年普法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特别是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贴近广大公民的现实需求,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任务,有效服务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实现江西进位赶超、跨越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O一O年一月十四日
江西省2010年普法教育工作要点
2010年是全省“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总结验收之年,也是“五五”普法教育工作的攻坚之年。做好2010年全省普法教育工作,对于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任务,不断深化全民普法教育工作,具有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重要意义。
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2010年全省普法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贴近广大公民的现实需求,深入推进全民普法教育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任务,有效服务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实现江西进位赶超、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
1.始终把
宪法的学习宣传作为普法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广泛开展以“一学三讲”即“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
宪法大宣讲活动,切实解决一些公民中存在的权利意识与义务意识不匹配、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不对称的问题。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地要加强活动策划,丰富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形式,组织开展一系列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的普及。2010年在全省公民中重点宣传普及“四法一理念”,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
侵权责任法、
统计法、
食品安全法、
可再生能源法。各地要采取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巡回宣讲、组织考试和开展竞赛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普及“四法一理念”,教育和引导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公民意识,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