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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无锡市201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


  (二)加大土地利用计划对上争取的力度。交通、水利、能源、军事设施等符合独立选址要求的项目,积极争取独立选址计划指标;符合省级“点供”要求的重大产业项目,积极争取“点供”计划指标。凡确定对上争取用地计划的项目,应按照对上争取的要求转报省或国家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加快开展独立选址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环评、土地预审等前期工作,尽快申报用地计划指标。符合“点供”条件的项目,各地要优先安排用地计划,及时开展用地报批和供地,及早申报“点供”计划,以最大努力争取省留用农用地转用计划。

  (三)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各地要学习借鉴江阴节约集约用地“十八法”。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大力盘活存量低效利用土地,特别是低效利用的工业用地。对包括工业项目在内的各类建设项目进行建设用地定额审查,对于不符合定额指标要求的要坚决核减用地规模和用地面积。加大批而未供、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力度,严格落实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计划,没有完成盘活存量任务的,按比例扣减下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扣减部分由市统一调配使用;超额完成盘活存量任务的,按比例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各地盘活存量任务由市国土资源局分别下达。

  (四)扎实推进土地整治。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加强复垦项目实施管理及复垦土地后续管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全力开展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项目。我市可开垦耕地后备资源贫乏,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又一瓶颈,各地必须清醒认识。在积极争取易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同时,各地必须尽最大努力开展土地整治,缓解耕地占补平衡压力,为各项建设发展奠定基础。

  (五)坚持依法办事、合法用地。各级政府必须增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各地各级政府必须坚决制止未批先用、少批多用等违法用地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1:
  无锡市201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配方案
  单位:亩

类别

 

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对上争取农用地转用计划

备注

区域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农用地转用计划

耕地转用计划

独立选址计划

点供计划

江阴市

2650

2180

1760

 

 

 

宜兴市

1700

1440

1040

 

 

 

锡山区

940

910

600

2173

416

农转用计划含保障房57亩,锡东新城510亩,太湖大道东段(广南立交-无锡东收费站)11亩,金城东路(景渎立交-锡通高速)5亩,北中路(312国道-江海路)147亩,京沪高铁无锡东站站区配套工程站区道路30亩。

惠山区

890

880

660

4385

306

农转用计划含保障房57亩,无锡职教园150亩,广石路30亩,法医检验中心9亩,惠山IOT芯谷一期项目(物联网产业基地)160亩。

滨湖区

740

730

570

2101

360

农转用计划含保障房43亩,建筑路2亩,听涛路6亩,水上旅游集散中心51亩,金城湾南岸(续)环境整治项目42亩,太湖饭店环境整治91亩,703所5亩,吴都阖闾城遗址140亩,轨道1号线雪浪站配套工程22亩。

新区

940

930

640

1556

2258

农转用计划含保障房55亩,太科园200亩,长江北路4亩,无锡市印务中心58亩,美峰橡胶退城进园50亩。

崇安区

410

295

185

 

 

 

南长区

42

35

34

 

北塘区

157

145

136

 

太湖新城

820

800

650

 

 

农转用计划含贡湖大道东侧地块40亩,观山路南侧商业地块41亩,国际医院93亩,第四人民医院迁建150亩。

市本级

1161

1115

1025

 

 

农转用计划含保障房468亩。

市区合计

6100

5840

4500

10215

3340

 

全市合计

10450

9460

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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