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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信委无锡市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信委无锡市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1〕186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经信委《无锡市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无锡市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意见市经信委(2011年7月)

  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电力需求持续增加,电力资源有限性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矛盾及环境制约因素逐渐显现。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建设节约型社会,优化用电方式,提高能效,节约能源,确保经济发展、电力供需平衡和保护环境的协调发展,是全社会面临的重要任务。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现根据国家发改委《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发改运行〔2010〕2643号)和工信部《关于做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产业政策〔2011〕4号)精神, 就我市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电力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能源基础,节能、节电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电力需求侧管理就是在政府法规和政策的支持下,采取有效的激励和引导措施以及适宜的运作方式,引导电力用户改变用电方式,提高终端用电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和保护环境,实现社会效益最好、成本最低电力服务所进行的管理活动。我市是一个资源匮乏、一次能源完全依靠外地供给的城市,“十二五”期间又将面临突出的电力供需矛盾。为此,要充分认识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综合运用法律、政策、技术、经济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统筹协调电力资源配置,通过优化用电结构、转变用电方式,实施科学用电、节约用电、有序用电,提高电能利用效率,促进电力资源配置向高技术、高效率、高附加值领域转移,以较低电力消费增长创造更多的增加值产出,实现发展过程的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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