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实施工作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1〕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统计局关于做好“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将从2011年8月开始,对全部达标企业实施以统计调查对象为核心,整合现行报表制度,消除重复布置重复统计现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数据采集方式统一组织管理、统计资源共享的 “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我市实施“企业一套表”改革涉及企业2577家,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02家、资质内建筑企业866家、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428家、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企业212家、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664家、其他第三产业单位(能源)5家。
二、实施时间
第一阶段:2011年8月至12月,为双轨运行阶段。网上直报和纸质报表相结合,网上直报企业达到98%以上。
第二阶段:2012年1月起,为正式运行阶段。全部实行网上直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实施“企业一套表”是统计调查流程的系统再造,统计数据生产方式的深刻变革,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转变传统统计生产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夯实统计工作基础,提高数据质量,更有效的发挥统计数据在宏观决策和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的为全市转型跨越发展服务。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真正形成“政府强力主导、部门密切协作、企业主动参与、全社会积极配合”的良好氛围,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企业一套表”改革任务。
(二)明确责任,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市、县两级政府分别成立“企业一套表”改革实施领导机构。市领导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潘保欢任组长、市统计局局长张勇任副组长,发改、经信、科技、财政、住建、商务、房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统计部门负责方案制定、业务培训、数据采集、审核上报等工作;工商、国税、地税、质监部门协助调查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确定工作;发改、经信、商务、科技、住建、房管等部门协助督促对口企业按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在地统计”、“在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 “企业一套表”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