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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1〕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九日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市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建立和维护良好的运输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水路)旅客运输、城市客运等经营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市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非法营运车辆,处理一批非法营运人员,打掉一批操控非法营运团伙,惩处一批暴力抗法人员,销毁一批无牌无证、报废期非法营运车辆,使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火车站、飞机场、汽车站周边等重点区域非法营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违规经营行为明显减少,市场秩序和交通运输环境明显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成立太原市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建生(副市长)
  副组长:郭德魁(市政府副秘书长)
  苏浩(省公安厅副厅长、市公安局局长)
  王建勋(市城乡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晓峰(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张建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市城乡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残联、省民航机场管理局、太原铁路局、各县(市、区)政府、太原电视台、太原日报社等部门领导。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1.火车站、飞机场、长途汽车站等主要窗口区域;
  2.城市商业区、专业市场、旅游景区、大中专院校、医院等人流集中区域;
  3.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
  4.公交场站、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非法营运车辆易于集中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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