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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二0一一年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⒈ 个人申报

  (1)申报人应在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的指导下,通过互联网免费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个人版”及电子档案模块(2011年综合系列版)。

  (2)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个人版按照软件界面内容及提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

  (3)申报人的相关附件材料,按照申报要求用原件扫描(或用数码相机拍摄)分别存放在“论文著作、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三个Word格式模板中的指定位置,并转换PDF格式载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个人版”(必须保证扫描的电子材料清晰可阅读)。

  --论文著作电子档案:存放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及代表作,发表的论文著作每一篇必须按封面、目录(仅需提供作者所在页面)、文章的顺序存放扫描件,建议提供论文不超过5篇,其中论文代表作1篇必须附有2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家鉴定意见。论文全文要求是扫描件,其他专著只需提供封面、目录和内容提要或主要章节的扫描件。

  --学历证书电子档案:按顺序存放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习的证件或证明材料。

  --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档案:按顺序存放专业获奖、其他荣誉证书、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成果、破格评审报告、已达退休年龄的申报人员的延缓退休审批材料、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申报人所有评审材料已核原件证明。

  ⒉ 申报人所在单位各人事职改部门下载对应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市属单位版”,接收个人数据,在完成人员信息真实性审核后,组织专家进行审议答辩、程序审核、张榜公示,并采用“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市属单位版”填写专家鉴定意见和单位推荐意见后,上报各市或有关厅局人事职改部门。

  ⒊ 各市或有关厅局人事职改部门下载对应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接受下级各基层单位数据并进行审核,审核签章完毕后汇总将电子申报材料上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改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个人版》可从以下网站免费下载:

  广西人事人才网:www.gxrs.gov.cn

  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

  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

  北京东方智辰公司网:www.zhichen.com.cn

  (二)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流程

  今年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将实行电子化申报、评审。全区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的指导下,通过互联网免费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个人版”及电子档案模块(2011年综合系列版)。(具体参照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流程)

  (三)、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要严格执行自治区职改办《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公示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8号),其申报材料必须在审议推荐之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对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的材料包括:本人填写的评审表、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业绩成果及论文著作等。公示时间5-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公示单位要在评审表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栏内填写公示时间和结果。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五、申报评审需报送的材料

  (一)申报评审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本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除了按规定提交电子文档(光盘)外,需要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⒈ 《评审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册汇总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⒉ 申报《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推荐意见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⒊ 推荐破格晋升的,单位需提交破格推荐专题报告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⒋ 市、厅局人事职改部门委托评审函(本厅直属单位除外)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请注明申报者属于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国有企业、行政机关中的哪一类人员。

  ⒌ 已达退休年龄的申报人员的延缓退休审批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评审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本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除了按规定提交电子文档(光盘)外,需要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⒈ 《评审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册汇总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⒉ 申报《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推荐意见表》(附件3)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⒊ 推荐破格晋升的,单位需提交破格推荐专题报告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⒋ 市、厅局人事职改部门委托评审函(本厅直属单位除外)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请注明申报者属于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国有企业、行政机关中的哪一类人员。

  ⒌ 已达退休年龄的申报人员的延缓退休审批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六、材料要求

  (一)根据自治区职改办的统一部署,今年申报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申报材料必须按照职称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要求上报。各市、有关厅局及厅属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对申报者的电子申报材料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报送我厅职改办后一律不允许修改,漏报漏填信息造成的不良影响由申报者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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