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清理整治里运河城区段住家船的通告
(淮政发〔2011〕119号)
为保证南水北调水源水质,进一步提升里运河景观环境,维持里运河良好运行秩序,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11号)和《
江苏省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省人大常委会第56号公告)等规定,市政府决定对里运河(西安路大桥至板闸立交段)住家船进行专项清理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对象
里运河(西安路大桥至板闸立交段)所有住家船,住家船民在岸边搭建的房屋,经营性船舶以及非法停靠、营运的船舶。
二、清理时间
2011年7月10日至2011年8月31日。
三、清理原则
本次清理整治工作坚持集中整治、分类处理、市区联动的原则。
(一)非法停靠、营运的船舶,通过教育疏导或集中执法将其清理出里运河主城区段。
(二)对居住性船舶,通过按残值统一收购船舶,并对船主给予适当奖励的办法处理。安置问题区分船主是否本地户籍、岸上是否有住房、子女是否有住房、是否应与子女共同居住、是否低保家庭等情况确定。
具体政策和操作细则由清理整治工作指挥部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