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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1年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三、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和社区建设,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一是着力抓好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积极做好《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工作,细化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规范候选人竞争行为,严格组织投票管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完善防范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体制机制,确保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按时保质完成,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是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主动融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7号文件,研究起草并贯彻落实中办发27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社区居委会建设。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城乡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着力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逐步构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义务服务三大体系。(20分)
  四、积极配合做好各项相关工作。继续推进皖江示范区和合芜蚌试验区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创新工作,不断提升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和谐。认真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承担的各项任务。(10分)

省司法厅

  一、全面落实“5+1+1”模式,大力提高监管改造水平。开展监狱劳教(戒毒)所规范化管理建设年活动,确保不发生影响全国、全省重特大案件。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进一步提高教育改造工作科技含量,出监(所)重点对象评估率达到100%。加强服刑在教人员技能教育培训,提高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率和获证率。加快戒毒、宣教、科研基地建设,提高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水平,实现所内戒断率100%。(20分)
  二、开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大练兵”活动,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深化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集中力量开展人民调解“四千四万”专项活动,纠纷调解率90%以上,调解成功率95%以上。深化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分等级分阶段的管控措施,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1%。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安置率和帮教率分别达到85%、95%,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3%。(20分)
  三、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主动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进一步提升律师服务管理水平。围绕“示范区”、“试点省”和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开展专项法律服务行动,打造法律服务特色品牌。开展“司法鉴定诚信建设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管理。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进一步优化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覆盖率。(15分)
  四、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工作,不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总结“五五”普法经验,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和“十二五”依法治省工作纲要。突出重点对象,创新载体和形式,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和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和基层法治单位的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法治社会建设和管理水平。(15分)

省财政厅

  一、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11年全省财政总收入计划2312亿元,增长12%。(20分)
  二、深入实施33项民生工程。各级财政投入388.1亿元,全面完成民生工程年度工作任务。(20分)
  三、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大力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继续巩固完善农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新一轮农村综合改革在安徽试点。(15分)
  四、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暨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实验区建设。加强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强化绩效评价和追踪问效。强化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运作管理。(5分)
  五、认真完成省妇儿工委实施“两纲”的有关指标任务。安排贯彻“两纲”重点难点问题专项经费,促进纲要重难点指标完成。(3分)
  六、切实做好各项协办配合工作。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资金作用,支持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3分)
  七、加强政府性融资平台管理。准确掌握全省各级政府性融资平台资产负债信息,探索建立风险管理机制。(4分)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一、全力做好扩大就业工作。认真贯彻《安徽省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各类就业援助活动,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群体、退役军人为重点,统筹做好各类人群的就业工作。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70万人;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1000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1万人;新建50个农民工创业园,培育100个农民工创业示范园。(15分)
  二、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完善《社会保险法》和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相关配套政策。巩固和提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成果。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规范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面推行医疗生育费用即时结算和异地就医结算,大力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扎实推进新农保扩大试点工作,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全年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00万人(其中企业职工500万人以上)、1515万人(其中城镇居民参保900万人)、375万人、388万人(其中有农民工143万人)和370万人;第一、二批新农保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农民参保率达90%以上,养老金发放率100%;推进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6%以上。(15分)
  三、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举办“2011年安徽·北京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实施省校战略合作协议。深入实施“安徽杰出人才工程”,开展“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继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大对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留学回归人员和博士后研究人员等高层次人才科技活动经费支持力度。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流动站、专家服务基地以及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大力实施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工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全年组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30万人,再就业培训8万人,企业职工技能培训30万人次,培训高级工5.4万人,培养新技师6000人;组织职业技能鉴定48万人次。全面落实局省引智合作框架协议,组织实施引智项目250个,其中国家和省重点项目20个。深入开展“引智促振兴-外国专家江淮行”活动,实施“千人计划”引智配套培育等项目,建成中国国际人才市场安徽市场,开展“黄山友谊奖”评选表彰活动。(10分)
  四、推进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暨国家技术创新试点工作。组织编制省及试验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高技能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出台并实施安徽省新兴产业“111人才聚集工程”建设意见。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补给机制,全年试验区新增高技能人才1.8万人。新建3-5家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海外人才工作站。加大试验区优秀人才出国(境)培训力度,建立境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新建10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开展第二届实验区创新人才奖评选表彰活动。推进中科大和江汽集团创新人才基地建设,组织实施创新人才培训计划和“百人高级职业经理人”培训计划。开展实验区技能大师工作室成果评鉴活动。(10分)
  五、加快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国家部署,制定公务员聘任和分类管理细则。完善公务员遴选机制。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全年培训10万人次以上。精心组织2011年度各项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切实做好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等工作。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和合同签订的认定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首次实施工作,研究制定特设岗位管理意见,积极推行竞聘上岗。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老师公开招聘和医改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继续做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积极稳慎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着手建立全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数据库。全面完成军转干部安置任务。(10分)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稳步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力争劳动合同签订率稳定在97%以上,其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年末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达到已建工会企业的80%以上。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建设,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仲裁办案结案达到93%。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力争实现全覆盖。(10分)

省国土资源厅

  一、主动服务、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16分)
  (一)完善重大项目用地推进机制,合理安排,科学调度,主动服务,有效保障省“861”重点项目用地。保证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创新型产业和新兴产业龙头企业发展用地需求。认真落实我省与国土资源部签订的省部合作协议,用好有关政策,积极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等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全面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二)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加大项目实施力度,加快指标周转。
  (三)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宁国、广德等5市县城乡统筹和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全面完成全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深入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
  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18分)
  (一)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实现年度8550万亩以上耕地保护任务,年内完成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基础工作,组织实施200万亩土地整治项目。
  (二)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加强和改善房地产用地调控。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分类制定盘活政策。健全节约集约用地标准体系,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评价和奖惩,扎实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
  (三)严格土地执法监察,完善土地执法发现、制止机制,确保通过国家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推进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创建活动。
  三、巩固矿业秩序整顿成果,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水平(16分)
  (一)全面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深化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推动矿产资源开展整合常态化。加强矿业权管理,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市场,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全面推进新机制,努力实现“358”找矿目标。实施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基础地质工作,加大重点矿种、重要成矿区带矿产勘查。推进地质找矿“走出去”战略。
  (三)完善矿山储量动态监管长效机制,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加强对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和矿业权价款评估的监管。
  四、维护权益,重视国土领域群众利益和民生问题(20分)
  (一)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全面应用登记发证成果,建立健全“以图管地”和“凭证用地”机制。
  (二)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开展土地整治增减挂钩项目综合审批试验。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完善优化群测群防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全面完成采煤塌陷区村庄应急搬迁工程,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的编制和实施,积极推进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重大工程项目实施。
  (五)科学编制和实施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
  (六)加强测绘统一管理,完成年度测绘各项任务。

省环保厅

  一、全面推进总量减排工作。水体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1.5%,大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比上年下降1.3%、氮氧化物排放量比上年下降1.2%。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和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城市中水回用设施建设,督促各地加快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和脱氮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已投运污水处理厂处理浓度和水量,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大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资源综合利用。实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志管理,加快推进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等落后车型淘汰工作。全面推行燃煤电厂脱硝设施建设,继续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监管,推进老机组、日产4000吨及以上熟料生产线脱硝设施和钢铁烧结、建材、化工等非电行业脱硫设施建设。(15分)
  二、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加强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和重金属、化工、造纸等行业的监管。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环境监督管理。健全省级排污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工作汇审制度,推动建立市、县级汇审制度。加强环境应急和环境安全管理,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和放射源日常监督管理。完善环境信访办理机制。(15分)
  三、加强重点流域环境整治。尽快完成巢湖、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制重污染河流综合治理方案,狠抓重污染支流环境整治。制定水环境质量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机制,积极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严防重大污染事故发生。继续开展淮河流域枯水期和汛期污染联防,加强巢湖蓝藻防控。(15分)
  四、加强环评管理与服务。严格执行环评制度,进一步完善同级审批制度,建立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对铅酸蓄电池等涉重金属及污染严重的行业环评审批权限进行调整或上收,推动建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实现协同把关。对2001年以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逐一排查环评执行情况。建立“三同时”现场督查机制。畅通环评“绿色通道”,提高环评审批效率。继续加大对重大项目的跟踪管理与服务。(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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