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郑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王孝峰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宁霞、李雷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系电话:63910713。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统筹规划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全面领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和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政策措施,召集洛阳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办公会议。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或按照领导指示,可以临时召集会议。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进一步规范完善社会救助申办审核程序;建立全市社会救助信息平台,积极主动与各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完善监管手段,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负责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
(二)编制部门负责落实市、县(市、区)、乡(镇、办事处)三级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和低收入家庭认定机构的调研、组建和人员编制工作。
(三)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全市物价信息变动情况进行预警,建立物价增长与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联动机制,会同民政、财政、统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适时提出调整我市救助标准的建议。
(四)财政部门负责本级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救助资金预算安排;协调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做好民政社会救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的筹集、拨付;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领取工资人员与救助对象信息核查等工作。
(五)统计部门负责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等困难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情况进行抽样测算,为科学制定各类社会救助标准提供依据。
(六)公安部门负责救助对象户籍和车管信息核查。
(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救助对象社会养老、医疗等保险信息核查。
(八)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
(九)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按批次受理救助对象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房产信息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