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11〕1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城乡低保、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和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到实处,实现廉洁高效、规范操作、公开透明、应保尽保,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同时,撤销洛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郭洪昌(市长)
副组长: 吴中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谭建忠(副市长)
于建庄(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 姜 涛(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监察局局长)
张民强(市编办主任)
郭德荣(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马保政(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郑建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
李跃民(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社成(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武宏伟(市司法局局长)
谷树森(市财政局局长)
苗欣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孟红兵(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张水利(市卫生局局长)
马灿书(市审计局局长)
张尚君(市统计局局长)
张体健(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张好富(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王建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和剑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阎宁捷(市国税局局长)
王学荣(市地税局局长)
刘峥伟(市残联理事长)
程亚男(人行洛阳中心支行行长)
秦栋岭(洛阳银监分局局长)
王孝峰(市民政局副局长)
付红军(洛阳供电公司总经理)
江国选(洛阳移动公司总经理)
罗智友(洛阳联通公司总经理)
赵晓冰(洛阳电信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