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一是深化道路洁净工程。认真落实道路、公共广场保洁质量和服务标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夜间清扫、白天保洁”作业模式,确保“百个街道(镇)千条道路洁净工程”实事项目落到实处,中心城区道路洁净工程覆盖率达到40%,郊区(县)政府所在地区覆盖率达到20%。
二是加强建筑渣土运输市场管理。分析总结本轮建筑渣土运输招投标中的经验得失,将按照“总量控制、规范市场、强化监督”的总体思路,进一步规范渣土运输市场。严格控制新增渣土运输车辆,促进现有车辆的租赁、转让,推进渣土运输企业的规模化经营。开展区域建筑渣土运能需求评估,对部分区县中标企业运力明显不足的,将组织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开展补充招投标,并探索建筑渣土运输项目招标机制。加强中标企业监管,建立诚信档案,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严格实施市场退出机制。
三是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加快推进各区县户外广告设施实施方案的编制,力争9月底前基本完成。推进户外广告设施网上审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年底前全面推行。完成户外广告设施、户外流动广告、电子门楣广告等设置技术规范,户外广告审批流程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工作。推进政府部门组织制作店招店牌的移交工作,加大违法违规户外广告整治,加快户外广告监察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设施规范设置。
四是加强公园绿地管理。拟定《关于加强本市公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送审稿,提请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对公园现有建筑实施分类处置,坚决拆除违法占绿、违规搭建的建筑,限期调整不符合公园公益性质、经营范围的行为。推进老公园改造,年底前力争完成5座老公园改造工程,并在中心城区公园积极探索延长开放时间。进一步加强行道树养护管理,调整优化行道树目录,合理配置行道树,规范养护修剪,深化示范点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加大林荫道路创建工作力度。
(四)加强行业管理,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一是及时回应社会各界诉求。认真做好人大意见、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坚持把办理工作与推进行业管理相结合,认真落实人大意见、政协提案反映的具体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坚持加强沟通联系,办理前主动征求意见,办理过程中及办结后及时通报情况,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加大投诉处理工作力度,特别是要认真做好“夏令热线”工作。明确职责、落实分工,在第一时间及时处置暴露垃圾、公共环卫设施损坏、乱设摊(夜排档)、作业扰民、绿化挡风遮阳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提高投诉处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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