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分级负责,加强管理。落实基金预算制度,强化预算执行情况监督考核。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险责任意识,确保完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各项目标任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由财政负担的用人单位缴费部分,财政部门按规定的缴费标准列入预算,保证医疗保险费按时足额到位。同时,要加强缴费基数稽核,提高基金征缴率,严格基金支出管理,加强医疗服务监管,杜绝基金不合理支出。凡未完成年度征缴、扩面任务造成基金缺口的,当年统筹基金不足支付部分由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解决;完成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仍有缺口的,首先由各县(市)历年累计结余统筹基金弥补,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不足支付时,可申请市级风险调剂金。市级风险调剂金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
十、信息管理
依托“金保工程”的实施,整合现有的医保信息资源,规范程序开发、数据接口、基础数据及功能模块等内容,建立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发放社会保障卡(医疗IC卡)逐步实现全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联网结算和就诊购药的“一卡通”,提升就医结算管理服务能力。
十一、补充保险
(一)公务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不纳入市级统筹范围,仍按照属地原则管理,各县(市)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7号)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
(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各县(市)要积极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劳动局等部门关于洛阳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洛政办〔2001〕6号)文件精神,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由企业按规定自行管理。
十二、提倡和鼓励社会各界捐助社会保险基金,支持发展全市社会医疗保险事业。
十三、组织实施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是省市两级政府向人民群众承诺要办好的实事之一,是一件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工程。市政府将把这项工作列入对县(市、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推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市级统筹工作的指导,妥善处理市级统筹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市级统筹政策与现行制度的衔接;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完善基金财务和市级调剂金的专管制度;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服务管理,促进医疗机构提供优质、价廉、规范的医疗服务;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部门要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共同努力,确保市级统筹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