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天津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青岛)等关于公布新修订的《天然橡胶(期货)检验细则》的公告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青岛)、农业部天然橡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海南)、云南省天然橡胶及咖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昆明)、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天津有限公司是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的天然橡胶质量检验机构。
为了进一步规范天然橡胶期货交割的检验行为,根据《商检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天然橡胶期货合约规则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天然橡胶期货交割运行的实际情况,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的天然橡胶质量检验机构联合修订了《天然橡胶(期货)检验细则》,已报上海期货交易所备案,现予以公布实施。
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的天然橡胶质量检验机构将竭诚为天然橡胶期货交易有关各方提供公正、准确的检验鉴定技术服务。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青岛)
农业部天然橡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海南)
云南省天然橡胶及咖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昆明)
2011年 7月26日
天然橡胶(期货)检验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期货交易所天然橡胶期货交割货物品质检验业务的正常进行,规范实物交割品质检验行为,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有关规定,由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的天然橡胶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质检机构)联合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上海期货交易所天然橡胶交割品质检验业务依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 本细则仅适用于期货交割的天然橡胶品质检验。
第二章 检验流程
第四条 质检机构受理报检
(一)申请品质检验的天然橡胶交割商品
(1)国产天然橡胶(SCR WF)实行品牌交割:必须是经过上海期货交易所认可注册的生产企业生产的注册品牌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