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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二季度自治区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情况通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二季度自治区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情况通报
(新人社函〔2011〕41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二季度,各地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的意见》(新政发〔2010〕65号)精神,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进一步强化24小时内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工作长效机制,巩固零就业家庭就业动态为零工作成果。现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区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基本情况
  截至六月底,全区累计消除零就业家庭41189户,实现就业46978人。保持零就业家庭24小时内动态为零。其中,二季度,全区新增零就业家庭298户,消除零就业家庭298户,实现就业345人。
  二、各地采取的新措施
  1.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分析研究零就业家庭人员基本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发岗位,想方设法帮助零就业家庭人员实现就业。乌鲁木齐市根据市场需求,新增蔬菜直销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哈密地区根据企业用工需求,结合零就业家庭人员个人意愿和特长,开展有针对性的通用语言和技能培训,鼓励到企业就业。阿克苏地区大力开发“三保”(保安、保洁、保绿)、三托(托老、托幼、托病)、“三大服务”(家政服务、配送服务、保健服务)、“三大管理”(物业管理、车辆管理、公共管理)等面向居民生活服务、社区公共管理服务的就业岗位,挖掘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岗位,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人员。克州针对部分零就业家庭劳动力有就业需求,但无法外出就业的情况,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广泛收集手工编织、农副产品加工等适合其工作的就业项目,组织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就近实现灵活就业,并积极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2.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促进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昌吉州、阿克苏地区对有创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发挥基层平台作用,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并向其推荐创业项目,对零就业家庭从事微利项目、灵活就业的积极落实1000元-5000元的启动资金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录用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及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有创业意愿的零就业家庭成员自主创业,想方设法给予5万元以内的贴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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