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到“十二五”末,有条件的县(市)要建设1所技工学校,地州市重点建设1所符合当地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自治区创建 5所示范性高级技工学校。全区技工院校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6万人,其中,高级技工、预备技师在校生规模达到2万人,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年均达到20万人次。建设100个技工院校重点专业,逐步形成专业有重点、培养有层次、办学有特色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继续支持和完善自治区四大职教园区建设和八大支柱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地州市特色产业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支持有能力和条件的行业部门、企业面向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举办技工学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技工学校。
  二、明确技工院校功能定位,突出办学特色
  (三)坚持高端引领。要结合自治区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立足技工教育发展基础,加强规划引导,形成以技师学院为龙头、高级技工学校为骨干、普通技工学校为基础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技工教育培训网络。技师学院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的综合基地,承担学制教育培养预备技师、高级技工的任务,也是自治区面向企业职工开展技师和高级技师提升培训与研修、考核与评价的重要平台。高级技工学校承担中、高级技能人才培养和开展各类职业培训的重要任务,是培养技能人才的中坚力量。普通技工学校在主要承担中级、初级技工培养任务的同时,应积极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成为劳动预备制培训、企业职工培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的重要基地。到“十二五”末,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的高级工以上在校生规模力争达到50%以上,技工院校每年开展社会培训人数应高于学制教育在校生数。
  (四)开展多元办学。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充分发挥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养和培训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创新技能人才培养途径。要积极指导技工院校由注重学制教育向多元化技工教育培训转变,由注重学校教育功能向技工教育培训、技能水平评价和就业指导服务等综合性功能转变。各类技工院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拓展多元招生渠道,在坚持面向城乡初高中毕业生、青年求职人员开展学制教育和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同时,积极扩展培训对象,面向企业在职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群体,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培训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功能。
  (五)注重内涵发展。要指导技工院校注重改善办学条件,在扩大办学规模的同时,通过深入实施校企合作,深化教学改革,加强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学校管理等措施,不断提高技工教育培训能力,实现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双提升。要根据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结合技工院校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特点,坚持能力本位的办学理念,开展教学研究,组织经验交流,加强职业素质、专业技能和社会能力培养,开展职业指导、创业教育,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就业竞争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