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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家庭服务业就业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

  (三)各社区因开展家庭服务业调查摸底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的,可临时聘用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司此项工作,并按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支付相关待遇,期限为1个月。
  联系人:封桂英  宋军强
  联系电话:0991-3689701(传真)
  电子邮箱:nmgc@xjrs.gov.cn

  附件:1.自治区家庭服务业就业情况摸底调查表
     2.有关指标解释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1:
自治区家庭服务业就业情况摸底调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号

家庭服
  务业态

家庭服务
  机构数量

在家庭服务业
  机构就业人数

以灵活就业方式从事家庭服务业的人数

家庭服务人员

文化程度

技能情况

新疆籍人员

家庭服务

家庭服务

总数

女性

城镇

农村

保姆

小学及以下

初中

高中

中专

大专以上

接受培训人数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

总数

少数民族

女性

城镇

农村

需求人数

保姆

供给人数

保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1

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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