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煤矿证照及相关事宜联合初审报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煤矿证照及相关事宜联合初审报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1〕153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市煤矿办理各种审批手续,推进煤矿兼并重组和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遵义市煤矿证照及相关事宜联合审批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 集 人:余遵义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李 勰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郭世刚  市工业能源委主任

  陈志平  市工业能源委党委书记

  周 舟  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王达礼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黔明  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书江  市水利局副局长

  熊 猛  市安监局副局长

  陆久明  遵义煤监分局副局长

  高思革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 瑾  市工业能源委科长

  石云辉  市国土局科长

  彭彦彬  市环保局科长

  万爱民  市水利局科长

  龚文生  市安监局科长

  李文静  遵义煤监分局科长

  魏长贵  市工商局科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工业能源委,由陈志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熊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对煤矿立项、建设、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审批事项、相关资料进行会审,决定是否办理或向上申报。

  (二)对全市煤炭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实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

  (三)对各县、区(市)向市政府提请关闭煤矿进行审议。

  (四)对撤销煤矿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吊(注)销煤矿相关证照等事宜进行审议。

  (五)办理省政府、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