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并实施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区、示范企业管理办法,以列入国家和省工业循环试点单位的园区和企业为重点,开展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企业评选活动,并予以表彰奖励;从产业园区专项资金等工业发展资金中优先扶持其实施循环经济支撑项目,并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三)大力推进“两型”试点企业创建培育工作
认真指导列入国家“两型”企业试点的单位组织落实试点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管理体系;加强对试点企业监督检查,适时对试点工作实施阶段性评估,力争帮助企业尽快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示范企业。
(四)深入推动工业“三废”实现资源化、再利用
全面启动我省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工作,继续做好攀枝花国家级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基地试点工作,重点建设好攀枝花钒钛资源、乐山四氯化硅、德阳磷石膏等工业大宗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围绕钒钛资源、磷石膏、多晶硅副产物、化工副产物、含铅、铜等重金属废弃物、工业废水和余热余压等综合利用,建设8-10个工业大宗“三废”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打造较为完整的工业“三废”综合利用产业链。
(五)全面推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再生有色金属利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和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等产业政策、行业准入规定,在绵阳、内江等地加快建设废旧家电、金属回收利用基地和再生资源产业基地,围绕构建废旧家电回收、拆解、利用产品链和再生资源回收、处理及再利用产品链等,培育形成5-8户再生金属、废弃电子产品综合利用和废旧轮胎示范企业。
(六)加快发展再制造重大技术和重点产品
加快推广应用国家公布推荐的再制造工艺技术及装备,推动全省再制造工艺技术装备的联合攻关和产业化示范,积极组织筛选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向国家申报再制造产品认定;加大对再制造企业的培育和帮扶力度,搭建再制造技术和产品的供需对接平台,积极向国家申请将更多的企业列入全国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工作。
(七)加快建设节材代木示范工程
重点指导和帮助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等3户列入国家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试点的企业,建立与包装、物流等行业企业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以纸代木”和“积材代木”等代木包装产品。
(八)进一步规范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制度
坚持将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作为资源综合利用前置条件,进一步规范我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认定制度;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数据统计,实施认定企业统计季报制度;扩充完善省级资源综合利用专项检验机构,做好国家级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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