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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近期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近期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城乡治办[2011]107号)


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近期工作要点》已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近期工作要点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全省2010年度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命名大会”、“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坚持不懈,拓展提升,夯实基础,完善机制”的思路,努力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范围和内容的全覆盖,全面提升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水平、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和城乡规划建设水平。工作目标和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是:
  一、工作目标
  到2011年底,要建立起“十二五”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体系,县级以上城市、80%以上的乡镇、60%以上的村庄达到《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考核要求;保持全国先进水平和西部地区领先水平,设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6%,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88%;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农村垃圾“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机制不断完善;建筑立面清理和风貌塑造覆盖全部建制镇(乡);城乡居民文明卫生素质明显提高;基本建立起适应治理工作需要的管理机制和专业技术队伍、清扫保洁队伍,初步形成治理工作的法规政策体系。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治理“五乱”,消除“盲点”、“死角”。第一,组织开展自查,针对当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抓紧治理城镇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边远乡镇和村庄,以及公路沿线和沿河两岸的“脏、乱、差”问题。第二,继续抓好治理“乱扔、乱吐、乱倒”等陋习活动,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防止“五乱”回潮反弹,消除治理工作“盲点”、“死角”。第三,组织暗访督查,对“脏、乱、差”问题依然突出的,坚决予以曝光、问责。
  (二)深化风貌塑造,进一步提升城乡形象。第一,按照“因地制宜、因陋就简、从实际出发”原则,积极稳妥地深化城乡风貌塑造。到今年底,城乡风貌塑造要覆盖18个设区城市、80%以上的县城、60%的建制镇(乡)的主要街道和高速公路、国道、部分省道及重要旅游公路沿线;高速公路的服务区、加油站改造建设要有重大突破,实现整体面貌大变样;农村要完成40%以上村庄的风貌塑造工作。在2011年9月召开全省城乡风貌塑造现场会,推动各地风貌塑造工作。第二,狠抓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城中村”、边远偏僻乡镇和村庄等薄弱环节的容貌治理。到2011年底,各薄弱环节的容貌治理面要达到80%以上。第三,认真谋划,试点推进架空管网下地工作,改善城镇容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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