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1〕9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反假货币工作,维护地方经济金融安全,根据《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省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召集人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省政府联系金融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副召集人由人行南京分行、省公安厅和省金融办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人行南京分行,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的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反假货币工作的要求,研究全省反假货币工作,制定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督促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抓好落实;
(二)负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与沟通,进一步整合反假货币资源,有效遏制假币非法流通,净化人民币的流通环境;
(三)组织开展全省反假货币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推进反假货币长效机制建设;
(四)表彰先进,鼓励各成员单位创新反假货币工作机制;
(五)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打击假币犯罪活动的协作制度,为打击假币犯罪活动提供制度、信息和技术支持。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人行南京分行、省金融办、省委宣传部、省法院、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财政厅、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出版局及南京海关、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江苏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等组成。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并各指定一名部门负责同志为联络员。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人行南京分行
1.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召开联络员会议并组织协调相关事项;
2.编发《江苏省反假货币工作简报》,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全省反假货币工作情况;
3.根据联席会议部署,组织省内银行业机构开展反假货币宣传、培训和网络建设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