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六)全面改善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
  1.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根据医院实际,优先配备基本药物,并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合理使用,不断提高基本药物(基层版)的配备比例和销售金额比例。通过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检查和治疗行为,努力控制医疗费用。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强医患沟通,充分尊重患方的知情权、同意权、选择权。公开医疗机构所有收费和服务项目,认真受理患者的投诉。
  2.推行惠民便民措施。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窗口服务单位创建活动,围绕降低就医费用、优化诊疗流程、改善就医感受等,集中推出一批易操作、见效快的服务举措,缓解县域内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矛盾,让人民群众尽快看到变化、得到实惠。率先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等重大疾病的救治和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的筛查转诊工作。
  3.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德医风规范的学习教育,促使广大医务人员严格遵守行为规范,尊重患者,理解患者,主动为患者着想。进一步健全医德医风管理制度体系,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廉洁行医,拒收红包、回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医务人员弘扬白求恩精神,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各有关县(市)人民政府要成立改革试点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狠抓落实,制定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二)密切部门协作
  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由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卫生行政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切实做好改革试点的组织实施工作。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及时出台和下达配套文件,细化、拓展相关政策措施,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推进改革试点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财力保障
  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费测算,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并将所需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完善政府投入方式,财政经费补助与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群众满意度挂钩,同时,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加大政府投入,建立科学合理的县级公立医院运行、管理和补偿机制,促进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