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积极探索,边试边推。鼓励各地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方案,探索改革的有效形式和办法,对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采取多种形式加以推广。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使县域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能力有较大提高,“以药补医”机制显著转变,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充分调动,医疗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医疗服务全面改善,医疗质量安全更有保障,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更加便捷。经过努力,尽快形成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总体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改革试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具体目标如下:
--建立健全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各级财政对县级公立医院的投入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医疗保障制度支付办法科学合理,医疗服务价格基本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
--所有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均建成高于国家标准的二级甲等医院,部分医院达到三级乙等水平,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显著增强,县城内就诊率提高到85%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全面形成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县级公立医院门诊和出院均次医药费用保持较低水平,增幅低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
--全面建立以岗位管理、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并体现激励导向的人事分配制度,医务人员工资收入稳步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得到有效调动。
--医院内部管理和医疗服务有较大改善,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临床路径管理、电子病历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和“三好一满意”等专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患者和群众对县级公立医院服务的综合满意度稳定在9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
1.转变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渠道。探索实现“医药分开”的具体途径,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改变依赖药品销售收入维持运转的局面,扭转“以药补医”机制。
2.落实政府投入政策。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县级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专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对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紧急救治、救灾、支援基层等公共服务经费。逐步建立财政补助稳定增长机制,增幅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探索化解县级公立医院债务的有效方法。省财政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试点医院的财政转移支付,支持县级公立医院在基础设施建设、大型设备配置、人才引进培养、医疗技术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3.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在控制县级公立医院均次医药费用、业务总收入增长幅度的前提下,合理调整护理和部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收费项目,降低部分大型检查项目、高值耗材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