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1〕1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确保顺利完成今年的人才、就业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实施企业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以“两高”人才为重点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制定出台万名高层次人才储备计划、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建设、高端紧缺人才培养等重点人才政策,实施创新型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引进培育企业技术创新团队,扶持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大力引进企业急需的海外工程师和外国专家,启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3315”计划。继续丰富高洽会、浙洽会、“宁波周”等引才引智内容,建设以宁波市人力资源大厦为中心的区域性人力资源服务广场,大力扶持高端人才服务业发展。力争2011年新增人才10万名,人才总量突破100万名,增长10%以上。其中力争为企业引进急需的海外工程师200名;新建海外留学人员创业园3家,引进海外留学人才500名;企业博士后工作站扶持单位6家,专家工作室10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个;以中青年优秀人才为主,实施第一层次40名、第二层次100名的创新型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实施万名专业技术和管理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每年培养8000名专业技术创新人才和2000名中高级经营管理者。实施企业高层次人才储备计划,2011年目标储备3500名,3年10000名。加强以企业职工培训为重点的职业培训工作,实施企业30万名技能人才培养计划、万名紧缺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企业优秀青工进修培训计划,大力推进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全面提高劳动者的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全年组织开展各类劳动力技能培训15万人次以上。
二、继续稳定和扩大就业,着力促进就业创业
争创首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全面落实各项稳定和扩大就业政策,坚持扩大就业和促进创业两手抓,努力促进就业创业。进一步拓宽小额担保贷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和各项创业补贴的对象、标准和范围,推进农村劳动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深入推进充分就业县(市)区创建活动,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强化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把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做好就业帮扶工作。力争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13万名,引导和帮助5.18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就业困难人员1.39万名;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保持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