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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1〕9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电力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能源领导小组会议、全省煤电油气运迎峰度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迎峰度夏各项措施,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和供用电秩序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协调,落实责任措施
  2011年夏季电力供应总体处于紧平衡状态,迎峰度夏任务艰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把电力迎峰度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通力协作,建立统一协调、高效有序的煤电油气运供应与保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电力迎峰度夏工作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各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能源部门要积极争取机组核准、区外来电,研究推进新的电源点建设;电力公司要加强电网运行管理,保障电力供应畅通;交通运输、铁路部门要建立电煤运输绿色通道,确保电煤运输及时通畅;金融、财政、物价等部门要从自身职能出发,帮助企业缓解资金等方面的困难。
  二、强化运行管理,保证机组稳发满发
  发(供)电企业要做好迎峰度夏期间的设备维护和保养,加强运行监控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夏季高峰期间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避免机组跳机和线路跳闸现象的发生,确保全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燃煤发电企业要千方百计组织电煤资源,保持煤炭合理库存,满足机组发电需要。各地要加强对地方非省调度电厂的生产和安全管理,保障煤炭供应,确保机组正常发电和供热需要。
  三、实施科学调度,充分挖掘电网潜力
  电网调度部门要根据电网安全需要、潮流分布、省际交换功率、地区用电需求、电厂煤炭库存等情况,统筹安排,科学调度,努力挖掘电力资源,充分发挥电网供电能力。严肃调度纪律,保证调度指令通畅有效。加强与华东电网各省、市的沟通衔接,积极增加区外来电,努力减少用电缺口。
  四、坚持有保有限,推进有序用电管理
  各地要将有序用电与节能减排、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相结合,坚持“有保有限,突出重点”的原则,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确保医院、学校、金融机构、交通枢纽、农业生产等涉及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的用电,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和能耗低、污染少的优势产业合理用电需求;重点限制高能耗、高排放和产能过剩企业用电。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参与错峰限电用户的沟通与指导,以取得电力用户的理解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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