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工作的意见
(甬政办发〔2011〕2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
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的意见》(农农发〔2008〕13号)和《
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推进“公益植保、绿色植保”建设,大力提升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控能力,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就全面推进我市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的重要性
近年来,受异常气候、耕作制度变革等因素影响,农作物病虫害呈多发、重发和突发态势,加上农村大量有一定文化素质青壮年转移就业外出务工,务农劳动力结构性矛盾突出,当病虫害发生,特别是一些爆发性和新发生的疑难病虫危害时,一家一户的农民很难应对,常常出现“漏治一点,危害一片”,或乱用、滥用农药,防治效果不理想等现象,既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也影响了农作物产量,更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了隐患,广大农民群众要求开展农作物统防统治愿望越来越迫切。为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对全面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把发展专业化防治工作作为解决农民防治病虫害难,提高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效率,促进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稳定增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措施,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顺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实施
《条例》的一项具体行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多措并举,促进专业化防治全面持续开展
实施专业化防治要以
《条例》为指导,以保障粮食等农产品增产安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循序渐进”的要求,综合运用生态、农业、生物、物理等绿色防控技术,结合化学防治措施,积极稳步推进。“十二五”期间,全市实现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面积200万亩次,到2015年,力争水稻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率达到50%以上,粮食生产功能区病虫害统防统治全覆盖,实施作物由水稻扩展到经济作物,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小20%。2011年全市统防统治面积23万亩,示范面积3万亩。为确保上述目标实现,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