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市农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农委[2011]220号)
各区县农委,各直属单位:
《2011年市农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经2011年市农委第20次主任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2011年市农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1年,市农委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把上海建设成为“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行政区之一”的要求,以监督行政权力、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提高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要任务
(一)加大本市“三农”方面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公开力度
根据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财预〔2011〕27号)要求,全面梳理各类“三农”方面财政专项资金情况,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的公开力度,特别是要重点公开本市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中由市农委分配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等专项资金项目。采取致全市农民的公开信等方式主动公开,及时更新市农委政务网站“支农惠农资金公开”专栏,扩大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范围。同时,确保市涉农补贴资金监管平台在全市九个涉农区县1488个涉农行政村全覆盖。
增强政府投资“三农”项目建设的透明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管理、运营的全过程。要公开年度市政府涉农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一步提高招投标透明度。要公开农业发展计划、规划和专项规划等相关信息。公开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农业专项、农民培训行动计划等各类社会关注度高的计划的实施情况。
(二)完善“三农”政策制定和发布机制,做好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的政务公开工作
要认真做好“三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的政务公开工作。制订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共政策时,要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推动公众有序参与,增强决策透明度,最大限度防止因决策不当带来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积极建立健全征询、听证、专家论证等征询民意的有效程序和方式。同时,推行政策公开“三同步”制度,即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稿同步公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政策落实。要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