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海市2011年度农业系列种植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沪农委职称〔2011〕2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本市农业系列种植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2011年度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农业系列种植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市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二、评审专业
农艺师申报分为土壤肥料、植物保护、园艺和农学4个专业。
1、土壤肥料专业包括土壤调查、土壤管理与应用、肥料测试、土地利用规划、土壤环保。
2、植物保护专业包括农作物病虫草鼠预测预报、病虫草鼠害防治、植物检疫、农药与植保机械应用。
3、园艺专业包括果树、蔬菜、茶叶、花木。
4、农学专业包括作物栽培和作物育种。
三、申报对象
拥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从事农业种植业技术推广、开发、生产指导、技术监督和科技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岗位缺额进行推荐申报。
四、基本要求
1、学历、资历要求: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农业系列种植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农艺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
(2)获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农艺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的人员。
(3)已取得其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因工作需要转到农业技术工作岗位满1年以上,经所在单位考核能胜任现任岗位的人员。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截止到2011年12月底,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本年度如无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人员,以及当年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予受理。
(4)虽暂不具备以上学历、资历,但在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及科技入户工作方面业绩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参加申报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