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海市2011年度工程系列农业机械工程、郊区仪表电气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沪农委职称〔2011〕2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本市工程系列农业机械工程、郊区仪表电气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2011年度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工程系列农业机械、郊区仪表电气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市农业机械、郊区仪表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二、评审专业
机械、仪表、电气3个专业。
三、申报对象
拥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在本市从事农业机械设计与制造、农业机械推广与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或在本市郊区从事机械、仪器仪表、电机与电器、电线电缆及电工材料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其中,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岗位缺额进行推荐申报。
四、基本要求
1、学历、资历要求: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工程系列农业机械工程、郊区仪表电气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
(2)获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的人员。
(3)已取得其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因工作需要转到工程技术工作岗位满1年以上,经所在单位考核能胜任现任岗位的人员。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截止到2011年12月底,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本年度如无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人员,以及当年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予受理。
(4)虽暂不具备以上学历、资历,但在技术创新或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业绩突出,符合下列2个及以上条件者,可以破格参加申报评审。
①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期间,2年考核优秀,经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推荐者。
②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期间,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或国家批准出版的科技期刊上发表过1篇及以上本专业或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或撰写过2篇及以上主要数据齐全、准确、结论正确,公认具有一定价值的技术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