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海市2011年度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农村中级职称转评国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2、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能力要求: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人〔2007〕54号)、《关于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2008〕26号)执行。
  3、论著、论文要求:取得农村工程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以后撰写的与本人工作和评审专业内容相关的学术著作或论文1篇。
  4、继续教育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参加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并提交近3年累计不少于126学时且含有知识产权公需科目和创新知识公需科目(1天2学分)继续教育的结业证书证明。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申报人员应如实报送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再参加本系列任职资格评审。本通知及相关内容可在上海农委政务网(http://e-nw.shac.gov.cn“网上办事”栏“办事项目”)和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职称专家”栏)查询、下载。

  六、申报咨询及材料受理

  1、咨询电话:51518060、51518186。
  2、材料受理:
  (1)时间:2011年8月15日-9月16日9:0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
  (2)受理地点:各区县人社局职称申报材料受理点,详见附件4。
  (3)报送时间:2011年9月26日-30日,各区县人社局职称申报材料受理点将通过初审的材料送至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莘凌路130号2号楼407室),联系人:林晓佳、周君芳。
  人民币500元/位(含报名费、评审费等),在提交申报材料时支付。

  附件:1、个人综合报告;
     2、承诺书;
     3、评审材料目录;
     4、各区县人社局职称申报材料受理点。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1
  个人综合报告
  编号:              申报类别:合格/破格/转评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年月

 

现任职务

(或岗位)

 

现从事

专业

 

最高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

 

毕业

时间

 

所学

专业

 

职称外

语成绩

 

职称计算机

成绩

 

现有职称(职务)及取得时间

 

近3年考核情况

 

户籍

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单 位

名 称

 

个人联系电话

座机:

手机:

学习

 

(进修

 

培训)

 

情况

  

工作

 

经历

 

 

 

 

 

 

起止年月

项目名称及

完成情况

立项单位

担任角色

(独立/主持/

骨干/参与)

               

获奖

 

(成果

 

完成)

 

情况

获奖(成果)年月

奖项(成果)名称及等级

本人排名

备注

           

 

论著

 

 

论文

 

情况

 

论著(论文)名称

刊物或出版社名称(未发表须注明)

发表(出版)日期

独著/几人合著

(本人排名)

本人撰写字数

     

申报者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材料主审

专家意见

较好( )

尚可( )

一般(  )

较差( )

同意晋升理由

(符合文件

哪些条件)

 

不同意晋升

原因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