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投标的资格预审等工作中须参考企业信用评价情况制定评审办法,通过奖励诚信、惩罚失信来引导企业规范从业行为。
(四)以随机方式确定投标标段,投标资格申请人只报名参加本类别的投标,不具体选择所投标段,以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投标资格申请人的可投标段。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用投标人对所有可投标段均先报价后摇号的方法确定所投标段。
(五)根据项目性质,技术复杂程度合理确定评标方法。技术复杂、工艺要求高的项目和设计、监理等服务性招标可采取综合评分法,世行项目采取最低价中标价法,其余项目宜采取合理低价法。
(六)清标工作小组由招标工作人员及省交通基本建设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共同组成, 一般情况下专家人数不宜少于清标小组人员的1/3或不少于5人。清标工作小组应明确人员分工及职责,清标小组人员对清标结果承担个人责任。
(七)保证招投标结果的公开,资格预审结果及定标结果在江西省交通信息网及现场管理机构网站上公示七天。
(八)行政、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招标人的监督,防止招标人设置不合理条款或违反招标纪律向投标人泄露保密的招投标信息。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结果、招标文件、定标结果、招标控制价等重大事项的确定,须经招标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通过。资格预审中不予通过及评标中废标条款须以醒目方式提示,并汇总到一张表中,由评审(标)委员会做出资审不予通过或废标决定。
(九)资格预审结束后进行通过预审申请人行贿档案查询,对有行贿记录的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对投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借用资质、围标、串标、欺骗、贿赂中标的行为,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依据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对其进行信用处罚。
(十)招标人及招投标活动行政、纪律监督部门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进行招投标投诉的受理及调查处理工作。对于故意捏造虚假信息对其他投标人进行恶意举报的,招投标行政监督机关可在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公告平台上对该行为进行公告。
(十一)招标人及招标监督机构应在评标专家完成评标工作后将专家工作情况书面反馈省厅,省厅每年对专家资格进行考评。
六、施工许可
项目开工建设前须办理施工许可。办理施工许可应具备的条件: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批复;项目资金审计意见;项目建设用地批复(或控制性用地已批复);主体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已签订;项目质量监督计划下达(含安全生产监督)。
公路、水运重点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由省厅受理或转报交通运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