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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交安监字[2011]26号)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九江市港口管理局,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公司、省交通质监站、远洋运输公司,省公路路政总队: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安监发[2011]322号),厅制定了《江西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江西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0〕32号)精神,推动和引导我省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强化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基础)为重点,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相关规定,通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和制度规范,全面提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为构建便捷、安全、经济、高效的综合运输体系,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1.企业安全水平明显提升。通过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员工素质稳步提高,科技装备水平和管理能力明显提升,突出问题有效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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