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安办字〔2011〕42号)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属有关经济组织:
现将《江西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附件:江西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江西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推动和引导我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工贸行业、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安委办
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国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及《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为主线,以着力抓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重点,以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为着力点,以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和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为依据,规范企业安全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