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民[2011]6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加快推进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加快推进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考察我省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搞好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建设,大力发展老年福利事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2011年5月31日第87次常务会议要求,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光荣院管理办法》、《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考察河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动力,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进一步鼓足干劲、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按照顺平县“五院合一”的基本经验,全面整合社会养老资源,推行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民政事业单位的整体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到“十二五”末,以光荣院、敬老院、福利院为基础的具备多院功能的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实现翻两番全覆盖,在全省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配套的老年福利服务设施体系,基本满足孤老优抚对象、五保对象、三无人员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目标任务

  目前状况:全省农村共有需要政府财政供养的特殊保障对象26.9万人,其中,孤老优抚对象7826人,五保对象25.6万人,其他三无人员5987人。全省现有“多院合一”型民政事业服务中心164所,独立运行的光荣院25所,敬老院668所(县建县管416所,乡建乡管252所),总床位数17.2万张,已入住10.9万人,其中,孤老优抚对象4498人,五保对象10.1万,其他三无人员3564人。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