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命名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名蒙医名中医的决定
(内卫发〔2011〕29号)
各盟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头公务员局):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蒙医中医事业发展的决定》有关精神,激励长期以来在基层蒙医中医战线勤奋耕耘的蒙医中医工作者,进一步发挥基层蒙医中医人员的积极性,使蒙中医药优势特色在基层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蒙中医药工作,向社会推出一批作风优良,诊疗独特,疗效确切,经验丰富,在当地基层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的基层蒙中医药工作者,以推动全区基层蒙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了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名蒙医名中医评选工作。此项工作在盟市推荐的基础上,本着评名医更是树名医的宗旨,适当补充和增加了人口多、蒙医中医人员或蒙医中医机构较多盟市的名额。同时考虑到个别蒙医中医医疗机构刚起步或力量薄弱地区蒙医中医候选人员少的情况,适当降低了相关申报条件。经专家组评审评选出包音牧仁等158名基层名蒙医名中医候选人,其中蒙医68名,中医90名。评审出的候选人员涵盖了全区旗县级蒙医中医医院、旗县级人民医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的蒙医中医人员。根据评选程序,对评选出的158名名蒙医名中医候选人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公示,并经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决定命名包音牧仁等158名同志为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名蒙医名中医”,有效期五年。自治区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希望获得基层名蒙医名中医荣誉称号的基层蒙医中医人员,切实发挥基层名医的作用,树立基层名蒙医名中医威望,保持优良的医德医风,积极弘扬祖国传统医药文化,不断提高蒙医中医理论素养和诊疗水平,为基层群众提供质优、价廉、安全、有效的蒙中医药服务,为保障广大农牧民身体健康发挥积极作用。
附件: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名蒙医名中医”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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