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全区盟市级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全区盟市级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内卫疾字〔2011〕758号)


各盟市卫生局,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全国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根据卫生部疾控局全国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安排,自治区将选派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现场考核组于8月上旬对各盟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行现场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涉及年度和内容

  考核2008和2009年度盟市级区域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情况及盟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履行情况。

  二、考核形式

  以自评为主,自治区考核组将对各盟市重点指标进行现场核查。

  三、考核时间

  2011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由各组组长(自治区确定)确定后另行通知。

  四、考核工作有关要求

  1.请于7月25日前,组织完成绩效考核实施总结、自我绩效评估报告、绩效考核管理软件基本信息收集表和其他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

  2.考核组成员由自治区和部分盟市人员组成,要求各成员自带《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评估标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09版)》等相关资料和笔记本电脑,并于7月25日前报回执(见附件1)。

  3.截至2011年7月4日,仅有两个市(包头、乌海)2008、2009年度绩效考核基本数据递交的页面的比例为100%,呼和浩特和鄂尔多斯两市达到99%。为了更好地完成全区疾病预防绩效考核工作,现将各盟市绩效考核基本数据递交进度进行通报(见附件2),请各盟市卫生局务于7月25日前将本盟市考核指标所涉及的基本数据录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绩效考核系统平台,完成数据递交。

  4.请各盟市确定1名联络员,以便更好地接洽绩效考核组相关事宜。于7月25日前将联络员信息表(附件3)和抽调考核组成员表(附件4)报自治区卫生厅疾控处和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 系 人:于广军、苏 军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