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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提升食品安全水平重点建议办理方案的通知


  主办单位:市农业局。完成时限:2012年12月31日,争取建成农业安全监督与检测业务楼;2015年12月31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2.提升市质检院的检测能力和水平。推进市质检院食品检测实验室改扩建项目建设,加快资源整合力度,强化培训,建立与食品检测任务相适应的食品检测机构体系。

  主办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11年12月31日。

  (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素质。

  1.加强监管队伍培训。进一步加强监管人员的学习、培训和教育,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食品安全监管员队伍。

  主办单位:市科工贸信委、农业局、市场监管局、药监局、城管局,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完成时限:2011年12月31日。

  2.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员队伍建设。全面开展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三个环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与考核,逐步推行食品安全管理员持证上岗;充分利用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有效提高食品企业自律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

  主办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11年10月31日。

  (五)增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线索并调查处理。进一步完善案件和事故处置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大对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制假售假、超范围经营、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私屠滥宰、违法加工销售使用“地沟油”等各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依法采取吊销证照直至移交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措施,并采取公布黑名单等办法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查处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主办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农业局、药监局、公安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1年12月31日。

  (六)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平台,采取投播公益广告、策划专题报道、派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倡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向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努力提高全体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辨识能力,引导市民自觉抵制和举报不安全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协办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1年12月31日。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市政府成立食品安全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许勤同志任组长,吴以环同志、黄国强同志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安办,由江捍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丹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建议办理的具体筹划、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等工作。各区政府、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办理工作方案,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将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

  市食安办负责建议办理工作的总协调,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做到汇报传达及时,协调服务到位,整体推进建议办理各项工作;组织编印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简报,及时向市人大、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人大代表通报工作进展。各区食安办要加大食品综合协调工作力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辖区有关部门在建议办理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及时互相通报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合力。

  (三)加强督查督办,推进工作落实。

  市食安办要对各区政府、各部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地区和部门进行表扬,对工作走过场、搞形式和不认真解决问题的地区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各区食安办负责辖区内各街道、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督办工作。监察机关根据规定严肃查处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违纪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大投入,保障工作有效开展。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保障各项工作有效开展。要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和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实各部门监管力量和监管机构。要加大对食品安全重点建设项目的投入力度,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按时完成。要加大对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的投入,特别是保障食品安全执法、日常抽检、信息化、科研、风险监测和评估等方面工作经费,使我市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各区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食品安全知识,报道建议办理工作进展和成效,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发挥其监督作用,形成建议办理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倡导科学消费,促进社会对食品安全问题正确理解;要加强新闻宣传管理,防止媒体不实报道和恶意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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